2015年4月21日 星期二

我和你 (一)

我和你

一、最不適合的重遇

我很少覺得自己多愁善感,直到這幾天。
我都說自己愛幸災樂禍,一點也不假,要不然怎麼人家賺到把首期賺回來,好像不用再供樓了,我會覺得周身不聚財?
「龍蝦、象拔蚌、鮑魚。」
「是時價。」
「什麼價也好,要緊的是大家高興。」朋友說。
那幾天,恆指在一天之內上升了一千四百點。我沒有買股票,我從來沒有買過股票,在這個都市,也應該算是「剩種」了。我跟豬朋狗友推說,因為在我工作的地方,買股票要申報,其實申你老未,我不知道需不需要申報,我只知道我從來沒有學過買股票,所以沒有買,而現在,卻蝕了,因為沒有任何投資而蝕錢的人,你見過嗎?無他,當別人賺錢時自己沒有賺,便是蝕了。
「我媽也是這樣教我的。」
可是,那天晚上,我重遇了她,用最老土的說法,中了六合彩一般,因為朋友要慶祝買股票贏錢,我們才會到這間標榜貴價海鮮的酒家打邊爐(而我,是對海鮮敏感的,沒錯,對所有海鮮敏感),也許因為她家裡的人也贏錢......我們才能重遇。雖說整間酒樓的氣氛是喜氣洋洋的,她那一桌,卻是殺氣騰騰,我想,難道她蝕了,她家人也沒有買股票?
知道她沒有蝕,買了很多股票,已經是後來的事。
「要是那碟沒咕嚕肉有落單,你就給我埋單!」
首先我聽到一把壓抑着不知躁狂還是瘋狂的中年男子低沉聲音,整間酒家的人也聽到了,整間酒家的人都沒有停下來,繼續快快樂樂的吃飯。我無聊的在想,晚上8時,距離第一輪還枱還有半小時,無論怎樣狂風落葉的吃,應該也是還未飽的。我瞄過去殺氣騰騰的那一桌,桌上只有一碟青菜、一碟排骨,無論如何那四個人吃了也不會飽的。然後,咕嚕肉到了她跟前,我便看見了她。
我不知道大家要是遇上了很久沒見的朋友,會不會像我那麼冒昧,會不會在人家劍拔弩張時衝過去和舊朋友相認,然而我真的管不了那麼多:巧合地,我們魚蝦蟹一桌和他們殺豬聯盟在同一個時間呼喚同一個侍應,一桌人想再叫三隻鮑魚,一桌人想一毫子貼士也不給憤而埋單。
「喂。」
她轉頭,看到我,呆住了。
我決定不去繼續吃我不吃的海鮮,談我沒有買的股票,而她,也決定逃離已經在45分鐘內黑口黑面完成一頓晚餐的父母。
「你剛才一直在那間酒樓裡?」
「對呀,全聽見了。」
她無限的無地自容,我有點後悔這麼坦白。其實我也不是第一次見識她家人的「情緒起伏」。十年前,我在她家裡作客那次我還歷歷在目呢。他們罵她,丟失了錢包,像丟失了貞操般嚴重,然而,覆雨翻雲,拆枱拆凳十五分鐘過後,父母兩人又像老人癡呆一般,盛湯的盛湯,夾菜的夾菜,把我這個他們女兒的客人服侍得像皇帝一般,儘管當時的我已被十五分鐘前的大龍鳳嚇得臉青唇白。
「你見識過我阿爸阿媽......」
我安慰她說。
「怎可以雙題並論呢?你爸媽那時氣的是你阿哥,剛才他們是為了一碟咕嚕肉發癲!」
所有回憶都回來了,好的,不好的。
「唏......你現在番屋企?食糖水?飲杯野?」她問。
食糖水?飲嘢?我笑了,自相識以來,她從來沒有邀請過我食糖水或飲嘢,頂多是請我喝一杯仙蹤林的青蘋果綠茶。
我和她在一個連自己上街吃糖水也不會的年紀相識,雖然,好像是那時,我們已經開始喝酒了,首先是酒精只有零點幾的JOLLY SHANDY,然後是檸檬味KGB,超級市場裡的梅酒,然後忽然所有人都不喝酒了,只因美國佬星巴克登錄香港,一邊呷CAPPACHINO,一邊做FORM SIX ECON功課型啲。
「好呀,飲嘢。」
「你飲開邊度?」
「可以上嚟我屋企飲。」
「嘩,我哋咁耐冇見,你咁好客......」忽然,她像如夢初醒似的:「你搬咗出嚟?」
「好奇咩?」
「好奇呀,你又話要成世做裙腳文青,唔洗衫、唔煮飯、唔租樓,唔花錢花時間落啲俗務度嘅?」
「好奇咩,你仲怪啦。」
其實我解釋不了她怎樣的怪,要說怪,現在我只記得,她家中滿室都是聖經金句紙條,好怪。
當天的怪女孩,今天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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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個幸福的人,因為肯唸書,全家的資源都放在我身上。
我的大哥十五歲已輟學,先走水貨,再賣老番,給關了幾天後,不知怎麼覺悟了,跟點心師傅做學徒,居然讓他拼到二十二歲時做了一間二十四小時點心店的店東,三十歲已經有十間分店,然後一邊經營飲食業,一邊炒股票,金融風暴,破產,所有分店全線結業,有一段時間,他在我們的世界消失了,找不到他,當然我們大概知道他消失,是因為貴利也在找他。我總覺得父母曾收過貴利的電話,或許還替大哥還了不少的債,但因為不想我擔心,沒有告訴我。
那時我一邊擔心,一邊平靜地在大學唸翻譯。
我二哥則在西藏。他後來問大哥,有事的時候為什麼不去找他。大哥大概死也不想跟自己的弟弟逃到烏魯木齊吧。
我從小便很想成為作家,但家裡的第一本書,是大哥寫的,是本食譜,第二本書,是二哥寫的,是本遊記。
二哥很年輕的時候,已經愛闖蕩天涯,不過真正踏上不會完結的旅途,是在大學畢業那次絲綢之路之旅後。「你二哥,書讀得這麼好,怎麼就不愛回家?」我常常想跟媽媽解釋,二哥是文青,是浪人,書讀得怎麼好也沒有用。他是第一個踏滑板環遊世界的香港人,連在雪地也堅持踏SNOWBOARD,被廣泛報導。我問過二哥,長期在外的感覺怎樣?為什麼要這樣?二哥說,他要尋找自我。我問他,你找到了嗎?他回答說:如果找不到的話,就辜負了旅程,在每一個旅程中都應該找到一個新的、自己從未發現的自我。我們的這段對話,收錄在《繁華盡頭的奇妙靈光》一書之中。
父母最疼的是我,說我腳踏實地,我是真心的不明白,要是真的有神,看看自己創造的人,誰是英雄,誰是狗雄,要論功過,根本不會想到我吧?可能我大哥是英雄,二哥是狗雄,或許相反,總之只有我,什麼也不是。
她像我一樣,對誰都禮貌周到,和藹可親,然而只要你留心看她的眼角,你會發現那一角流露出的是一句WHAT THE FUCK IS GOING ON WITH ME---覺得自己好廢,無論你怎樣講我的好,我總覺得我可以更好,別人可以更多愛我一些。
然而,曾幾何時,我們每個人都會天真瀾漫地笑,無論駐足看多久,你也不能察覺我們臉上有任何遺憾。曾幾何時,我和我的朋友們都覺得大家一樣是最高興的,當我們穿著同一個牌子的運動衫、籃球鞋、聽同樣的歌、到同一個地方喝珍珠奶茶、甚至出部同樣顏色的CALL機時,會感受到一種超過血緣關係的親密。
我拿出我的IPHONE,她拿出她的SAMSUNG。
其實沒有什麼要看、沒有什麼訊息要發,不過是慣了,在陌生人或變了陌生的人面前,總要抓住逃生器具,就像在升降機裡要站在按鈕旁,just in case。
「我們有多少年沒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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