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7日 星期日

我和你(四)

 假設有鏡頭,鏡頭一轉,又到星期一,回到兩人平時的生活。

 青雲每天的行程大約是這樣的:每天大約七時半起床,大約鬧鐘響兩丶三次便會醒了,梳洗過後,從筲箕灣的家到中環的公司大約需半小時。每天他都在中環近地鐵站出口那間美心西餅買一個鹹的麵包,每日都是鹹的,只因為他覺得吃了甜食後口怎麼都是酸的。

然後是美雲起床的時候,八時半,又是世上最遲,她到了公司附近才會有東西下肚,還有那杯像喝藥一般、又像盆栽需要農藥一般灌下去的黑咖啡。

她的母親已經很久沒有替她準備過早餐---以前發育時期有多士腸仔煎雙蛋,現在還可以啦,她根本沒時間吃。

 忽然她發覺自己在微笑-想起很久很久以前她每天也提早上學陪青雲在打鐘前買早餐,她永遠已在家吃過了,然而永遠也陪青雲買,因為他們要買給另一個人。"一個雞尾包。""一個豬仔包。""為什麼你也買?""我未吃早餐。""伯母…有什麼事嗎?""我要減肥…我要控制自己的食量。"你絕食一個星期都唔瘦㗎啦。"宋怡不明白那天她為什麼為這俱俱一句哭了起來,然後足足兩天,對,破紀錄的兩天,她沒有理睬青雲。那時候一定還有什麼叫自己不高興的事吧,是不是那個青雲十分囂張不可一世的時期呢?可是她怎麼也想不起了。

 青雲也在想這段往事,他也算殘酷,殘酷不是因為他笑她胖,殘酷只因爲他沒有告訴她,即使她減到埃塞俄比亞饑民一般的模樣,他那最好的朋友也不會喜歡她的,不是因為她胖,不是因為她醜,就-是-不-會。不過他沒有告訴她,因為在這樣時時刻刻分分秒秒的三人行中,青雲居然覺得很愉快,他那時當然沒有分析甚麼這兩個就是全世界我最重視的兩個人,他只是純粹覺得開心。

 因為懷舊,青雲買了一個雞尾包。那邊廂,美雲終於衝上了一部計程車。然後那天發生的事情,她很快便會忘記。很奇怪,兩人的工作還蠻忙的,青雲要得負責財務文件丶招股書的翻譯稿,美雲的工作則是時間以六分鐘計算的事務律師,然而他們隱約會記得自己做過的一些大job,可是其他的,就要翻閱他們的time sheets丶或那一疊完成品,有時候真的連上一秒做過什麼也不知道,卻記得咸豐年代的事情。

 其實不只他們,整間公司的人也是如此。

 他們對別人已沒有多餘的憐憫,打字丶吃飯丶交際,在地鐵上讓座給老人,做的全部是份內事。

 今天的情況算是有點不同,的士上,宋怡的手袋裡,有一個小小的藍底黃星的筆筒。

 喂,Simon搵你。

 美雲帶著紙張進入Simon房間的時候,Simon又接到另一個電話,美雲便像平常一樣坐在他的前面等,Simon做了一個"一分鐘"的手勢。公司裡應該很少老闆的桌面比Simon的更凌亂,只吃掉了半個的三文治丶半杯不知是可樂丶茶還是咖啡的黑色液體,無數的紙張、客人送的已經呈乳白色但本來是透明的紙鎮、幾個撐著Simon和家人的照片的相架丶還有女兒摺給他的紙飛機…

 如果説某些美麗的情景是眼球的嚮宴,看着眼前的亂局簡直就像逼眼球吃垃圾,然而看久了,美雲想,又習慣了,還會在垃圾堆中找寶物,一塊不知是誰送的巧克力,一個以前沒見過的俄羅斯玩偶⋯

 Simon的手腕因為在書寫而在左右移動時,美雲想起青雲昨晚告訴她的故事:

 她叫Wendy, 而他給她的第一個讚美是:"知道你叫wendy,我本來以為你是個八婆。"

 因為青雲生命中的Wendy,總括來說,都是賤人,教history的miss丶每次見他都問他是不是肯定能上大學的姑姐丶小六時鄰班那個把他的情信寄去的校花…直到他遇上OCD的Wendy。
 OCD是青雲任職的金融印刷公司的名字,Wendy是他以前的直屬上司,雖然不是經理,但托同事們的福,不知為何給她改了這麼一個拒人於千里之外的花名---青雲畢業後開始在這間公司工作時,Wendy已被人稱作"經理"。

 雖然Wendy算是很親民很稱職的"經理":

 青雲工作的是翻譯部,Wendy是他們的頭兒,負責接job然後分配給青雲在內的翻譯員,當然她自己也得翻譯。

 "去飲嘢?好喎!"
 "去唱k?開枱啦!"
 "C字頭間行話上次有錯字,醒定呀!"
 "你隻腳有冇事㗎?番屋企休息下啦"
 "係啦,知李準基嚟香港啦,你今日譯唔晒呢篇,聽日我就做你oppa!"

 青雲斷續聽到的,大多是這樣瑣碎的對白。然而這個女子,一點架子也沒有,説豪邁又不是太豪邁,説爽朗是爽朗,但偶爾當她關心人時,十分温柔。

 青雲從一開始便對她有好感,她棕色的長直髮丶白皙的皮膚丶不算浮腫的單眼皮,五官加起來老實說不算是個美人,然而全都是青雲喜歡的類型。青雲當時有很多比較"正常"的目標,全都是朋友圈中的小鮮肉,起碼不是上司嘛這麼麻煩,怎麼會想到要追這個他當時不知道只比他大五年的女人。

 然而他早覺得她有一種連男人都沒有的堅強和義氣。

 OCD採用輪班制,更段分別是早上九時到下午六時丶下午三時到晩上十二時丶十二時到第二天的七時。那是青雲開始工作的半年後,她和他都在"中更"工作。這算是青雲非常喜歡的更段,不用早起床,薪水較高,雖然不能在下班交朋友丶或女友。

 那天他上班時聽同事説Wendy已經加班踩了早更。青雲也沒有多想,反正是極忙的年報期,有同事想多賺一點的話,是沒有人介意的,而且那天剛好缺人---Wendy很得人心的一點是她對臨時事假的態度很寬鬆,很少去懷疑那些大小原因/籍口的真偽,什麼家裡爆水管丶什麼阿婆入醫院丶什麼家裏隻貓要睇急症,真是千奇百怪的籍口 。他們這一行人力資源是最重要的,但沒有誰不可被取締,總之公司需要一個個會呼吸會中英文的人類不停譯譯譯丶對對對丶改改改,少了一個人,另一個人便需承擔那個消失人口的工作量,在限期前交功課,而很多時候趕到氣絶的這個角色都是Wendy。青雲真的不明白她為什麼不像另一TEAM那男上司一般,限制每人在年報期期間不能請總數超過一天半的假,不然不然就把人辭退。

 今天有兩個人放了假,整個TEAM剩下四個人工作。青雲回到公司的時候,WENDY桌上已有兩個開過的咖啡罐。他們如是者工作了大約五小時,過程中青雲像平常一般沒有跟別人說過話,然後有一刻,他要問她什麼的時候,他發覺她的臉色像紙一般蒼白。

 "喂,去食枝煙。"青雲提議, 其實他是不常不常抽煙的。

 在工作的另外兩人其中一個含糊的說了一句:「青雲哥,你食煙嘅咩?」WENDY卻一言不發從手袋中拿出一包幼「加碧」,跟著青雲離開辦公室。他們乘升降機到了地面,走三分鐘,就是一個很小很小但總算有幾撮花叢、有數張長凳的公園。

 他們在某張比較清潔的長凳上坐了下來。

 兩人點起煙來。

 「聽講你今日番埋早喎?」抽了兩口煙,青雲這麼說,WENDY沒有回答,她的頭垂得很低,青雲這才發現,她在瞬間睡着了。

 側頭看她,青雲只看得到她的側面,好像睡得很熟很熟。青雲想:一定是累壞了。

 在香港各大寫字樓區已經買少見少的昏黃街燈下,WENDY的臉蛋給塗上一抹柔和的光輝,在這奇怪又奇妙的數分鐘內,青雲先把她手上的香煙輕輕的拿走(要不然不知會燒著什麼!),他繼續抽他自己的煙,雖然很快抽完了,另一隻手便用兩隻手指夾着未燒完的她的半枝煙,心裡不知怎麼的,好想抽一口。

 青雲凝視着她閉上了的眼睛,心動,心有給揪住的感覺。

 終於,他抽了一口她的煙。

 然後她醒過來了,嚇得青雲差不多把煙吸入肺。(作者註:非吸煙人士注意,抽煙時是不會刻意把煙吸入肺的。)

 "你咁都瞓得着,我真係服咗你。"
 "嘩,SORRY,我有冇挨落你度呀?"
 "冇......"(青雲心想,剛才我想了一千次你會不會靠在我身上)
 "是不是要走了?
 "坐多一陣啦。嘩,瞓幾分鐘,精神好多!你平時都唔食煙,點解今日會落嚟?"
 "我牙......都食嘅......SOCIAL SMOKER嗰隻。"(青雲心想:為了救你呀!)
 "原來你當同我SOCIAL,唔駛咁委屈喎。"她微笑着說。
 青雲一時之間不知應說什麼,立即轉變話題。"聽講你踩埋早班喎,駛唔駛咁搏呀?"
 "你都知邊個冇番㗎啦。"
 "先旨聲明,以下講嘅嘢OFF RECORD,因為我唔想俾人杯葛......但係你真係唔駛邊個臨時請假你都批嘛?"
 "放心啦,我唔會要你留。'
 "唔係呢個問題,而係......"
 "一個話要去醫院探人,一個話自己發燒,我真係唔可以唔信。如果佢哋真係有事,我唔俾佢哋放假,佢哋會好慘。"

 那一剎,青雲真的想擁抱她,可是他當然沒有。

 然後他們便回到公司,繼續工作。後來他才知道,前一天晚上她和男朋友吵架吵通宵,然而怎樣也好,他倆在兩個月後訂婚了。

 真老土! 青雲覺得世事真是極端超級無限老土,他以為他要永遠追悔那兩個月自己的欠缺主動,可是他要怎麼主動呢? 她是他的上司,連朋友也不是,他們整TEAM人常常去唱K喝酒燒烤又怎樣? 人家拍拖六年了。

 然而接下來,婚禮前的半年,他越發越瘋狂地愛上她---好像只剩下半年命了。為了跟她抽煙,他由一個SOCIAL SMOKER變成一個SMOKER,他不停的加班工作,跟她一起工作,頂她的更期,日以繼夜。

 其實那個婚禮,他為什麼要去呢?他當然能推說他有另一個重要的約會,甚至只要說沒有空,也沒有人會生氣,然而這是他一生中(可能是)唯一一次機會,能看見她穿婚紗。那時他還未知道,雖然她不會為他穿婚紗,但她將會和他分享很多很多事情,婚禮後的事,超乎主人家和賓客的想像。

 到最後,青雲雖是個很怕很怕變化的人,還是決定辭職,他怎可以繼續怎麼可以繼續見她?

 然而,先走的是她。有一刻青雲想,大概她是真的在乎我吧,希望不要讓我看着她實行她的選擇---相夫教子。

 關於這個自己曾經多麼喜歡過的人,以後,他最希望記得的,是最初的那個晚上,昏黃的街燈,未燒完的半枝煙。

2015年5月2日 星期六

我和你(三)

 三丶

青雲斟了一杯酒給她——是家中一瓶喝了一半丶因為太甜便放棄了,但捨不得丟掉因此留在雪櫃已經兩週的白酒。

"喂,擺咗咁耐應該好酸㗎喎。"
"是但啦,你話本來太甜嘛。"

青雲給自己一罐Asahi。

男人嘛,當然是喝啤酒丶喝白蘭地。青雲想起中五時哲宇和宋怡不知從那裡弄來一點Baileys,他死也不肯喝,真孩子氣。

然後,"吃過飯沒有?"青雲才問出口,自己也笑了出來:"癡線!"他們剛剛是在哪𥚃重遇的呢,是在一間喜氣洋洋丶又污煙瘴氣的海鮮酒家。

"不過你剛才好像不是太飽。"青雲笑着説。
"這個你也知道?"
"世伯伯母最後也cancel了那碟咕嚕肉吧。"
"頂,你剛才坐這麼遠也聽到嗎?"宋怡很沮喪。"這樣一閙,又多了一間酒樓blacklist我們了。"
"肯定半碟獻汁都是痰!"
"不要再説!"宋怡呷了一口變酸了的白酒。
"常常問別人吃過飯沒有…是你死黨的口頭禪喎。"
"不要說得這麼生外。當年是你朝思暮想丶暗戀多年的宇宇喎。"
"好核突呀!都過了這麼久。"宋怡抗議。"你究竟想講什麼?如果宇宇在,哼,英明神武的他説話比你直接多了。"

過去了的荳芽戀,往往是笑話,現在他們宇宇前宇宇後的叫得多爽,當年,她背後叫他,是叫他J君的,因為他的English full name是Mr. Jason Pang。
要加Mr,為了要表達對這個完全超然物外的人表達無限敬意。
(其實應該是P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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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要在社會生活得好好的,不是十分合群,就是完全不合群。

但有一技之長。

青雲這個叫哲宇的朋友,原來只認識了一個星期,那時,他們也只開學了一個星期。

認識的方法也是最簡單的那種——坐隔離位,然後一起吃飯丶打球丶放學之類。

很多人都記不起和要好的朋友當初是怎樣認識的,不幸的是,他和她都記得這段歷史,正是因為中間隔了一大段真空期。

他們常常覺得他"傻人有傻福",不是指沒有腦筋的那種傻,人肉計算機丶油尖旺區最年輕的發明家丶數理界神童之類人們後來給他的頭銜,不用他們給他,可是他對個人或其他人的榮辱和利益的漠不關心,誇張得非常搞笑。

他不介意回答別人的問題,但永遠對了解別人、問別人問題一點興趣也沒有,所以他們教了他一句很有用丶每次跟別人説話時都可以用的開場白:"你吃過了沒有?"然而他常常說、最喜歡說的卻是:"好煩。"無論如何,他還是不停讓他們到他家裡玩。其實他的家真不是一個太適合青少年消閒的地方,青雲想起那些古董故事書丶缐裝書丶不知是清朝還是明朝的花瓶,到現在還揑一把汗。他們上他的家玩,最主要是因為太了解自己的家是不能讓朋友作客,或停留的。

青雲第一次上宋怡的家時,她母親很關心地問他:"你覺得自己死後會到哪兒去?"

非常好的問題,適合當時十四歲的青雲在隨後的人生中慢慢的丶靜靜的思考。

但不是在當時思考囉,青雲差點給含在口中的白飯鯁死。

他應該在走進那單位的剎那已知道中伏了——玄關處有一張海報,上面一隻純白色的綿羊趴在草地上不知是死是活,而旁邊佇立着一根手杖, 粉紅色的字寫着"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致缺乏。"滿屋都是聖經金句字條,當然少不了的是有十字架的擺設和相架,和書櫃裡的靈修書籍。有一個相架裡的照片,是年幼的宋怡和妺妹在一個最傳統的生日蛋糕前(那種只有忌廉和雜果丶現在只會在what's app smiley那一欄出現的蛋糕)展露着驕傲的微笑的照片。青雲的直覺吿訴他,宋怡終此一生也未必可能這麼快樂了。
相架上縷刻着的是"my Lord is my shepherd"噢,這次是英文。

"不知道,都想知喎。"青雲這麼回答宋怡媽媽,宋怡瞪着他,差點把臉埋到碗裡去,接下來青雲像上了神學課程的入門課(當然青雲是在十年後才知道什麼是神學課程。後來她對他説:"你應該説,你現在不肯定,仍在「尋求」,閒時會去教會了解下。"
"我才不想去教會。"
"為什麼你這麼討厭基督徒,這麼討厭神?"宋怡照抄她媽媽平時對親友的説話。
"啋,我不是討厭神,只是你媽媽…説的話實在太不吉利。"
"有什麼不吉利了?"宋怡覺得很奇怪。
"年初七都未過,咁快死死聲…"青雲像他的家人遇上信念不同的人時一般,搖頭嘆氣。

青雲的家每天都香火鼎盛得像觀音借庫或天后誕。

煙霧瀰漫,滿屋都是"香"味。宋怡覺得只要在那裡待久一點,頭髮都會沾滿焚香的氣味,整個人也變成祭品。

青雲解釋,因為他父母要為他那兩個很不同,有很不同的需要的哥哥祈福,要很多神明幫忙。可以預料的是,青雲在家的時候很少出廳,連看電視也少,厭倦吃油雞丶燒肉。乾淨的校服當然先放在一個密封的大袋子裡,才塞進櫃裡,當然嘛,一個青春期的孩子怎接受自己像一枝香一般出入。

可是他的頭髮仍然有股獨特的幽香,得天獨厚,是香不是臭,很多年過去,宋怡才認得出那像什麼香氣。

是檀香的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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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如果上帝替你準備的不是哲宇呢?"
"你想死嗎?!小聲一點吧!"
"又説要跟從上帝旨意?"

某一次他們又到哲宇的家"作客",在看某一場球賽的錄影。
"你們女孩子總是貪圖足球員的美色。告訴我,碧咸有什麼好?"
"我就是喜歡悲劇英雄,本來是如日中天丶明日之星嘛,因為沉不住氣對個樣衰老粗伸一腳,
忽然做了世界杯出局的罪人,好慘。愛上落泊時的男人,可以慢慢等他東山再起。"
"葉繼歡也是悲劇英雄,成功打劫這麼多次,最後竟然淪為階下囚,好可歌可泣…"
"妖!"
青雲和宋怡一邊鬥嘴眼角一邊略過茶几上的那包pizza味薯片,一個在想我要減肥,一個在想再多長一粒暗瘡的話就去死好了,這時在房間説電話的宇哲走出來,對他們做了一個"殊"的手勢。

那時候,哲宇彷彿有很多很重要的電話要談,他們也不是太清楚他在課餘時間常常神秘的消失了,究竟是去做什麼。其實哲宇有解釋過,政府撥款的聯校的科學研究小組,是為了讓香港揚威國際,而參與的學生要是出頭了又可以得到著名大學取錄那種東西,但是他們拒絕去想"嗰個乜鬼老土科研小組",三人之間可能會有的距離,縱使這種距離感只出現過一次。

"我有事宣佈。"哲宇站在他們和電視之間,露出絕無僅有的興奮神色。
"你搞大咗隔離班Mary Chan個肚?"
"我們的發明嬴了冠軍,亞洲冠軍。"

對那時的他們(甚至包括彭哲宇)來說,嬴了冠軍代表的是落銅鑼灣去機舖丶去卡拉ok慶祝(可能還可以偷偷帶從7-11買的酒進去喝)丶甚至可以吃完晚飯丶吃過糖水才回家,人生這麼美好,才不管明天怎麼了呢。所以當哲宇簡單的解釋了那是什麼冠軍後,他們便立刻往街上跑。
哲宇和同伴們設計的,是個機械人家務助理,現在或許是很多人聽過的東西,但那個年代還在流行call機丶discman丶ICQ...

"每天鬧鐘響的時候,內置焗爐會開始焗麵包,用聲控頒下指令,例如「上學」、「開會」,機械人會替你挑選衣服,出門以後,他會監察家居,當然你可以打電話指示他做各種事情,回家前,打個電話給它,它就會替你準備你喜歡的菜餚,然後你可以跟他玩電腦遊戲對打、打兵乓波、要他幫你溫習(他問書,你回答),還會選歌,在睡前一起聽。"
"這近乎是個家人了。"
"可以這樣說。"
哲宇有個弟弟,據他所說,很聽他的說話,和他是截然不同的人,善良和靄可親,可是這個弟弟在小六的時候已給送到英國寄宿,每年大約回港兩次。為什麼這個機械人這麼像他弟弟,真是個永遠解不開的謎,但你很難叫哲宇承認,他把自己的弟弟的特式,複製在一個機械人身上吧。
哲宇的父親是大學經濟系教授,每次青雲和宋怡見到他,他也和他們有説有笑,像好friend的樣子。而她媽媽是做生意的(這居然是他爸爸先告訴他們的),因為常常工幹和應酬的關係,他們從來沒有見過她。

而哲宇爸爸好像真的當哲宇是朋友,這一點,是青雲和宋怡都覺得既羨慕,又覺得毛管棟。"我真的很羨慕你,我的父母是躁狂的基督徒,你的爸爸會和你打網球、去FINE DINING、去博物館、看電影節,其他甚麼也不管。"記得有一次宋怡這樣說。

真的什麼也不管,他做不好功課,不管,他中文考試不及格,不管,他因為做錯事要見家長,他父親用電腦打了一封一版A4紙,TIMES NEW ROMAN FONT 12的信,以流暢完美的英文解釋他明白自己的孩子犯了些什麼錯,以後會好好管教等等。

但他爸爸沒有罵他,差不多沒有提起過那件事,只說:「我打發了你那些老師啦,我明白的,每個人年輕的時候都有這種麻煩。」從幼兒時期開始,他爸爸一次也沒有罵過他,他尿床就找傭人來換床單,而哲宇也從來不頂撞他。他們家是不讓子女看電視的,十二歲的時候,哲宇自己儲錢買了一部電視,每天儲三十元,儲了接近兩年。但哲宇這反叛的舉動沒有為他帶來責罵,反而他爸爸知道後說:「好小子,有種!」哲宇知道他後來在自己的同事之間大肆宣揚,他的兒子多麼的特別。

叫哲宇「內心」和他爸爸缺裂的,是他聽到某次爸爸和某個朋友的電話對話:「生孩子嘛,是人生的一個階段,我一定要完成,而且完成得漂漂亮亮的......沒有,我不打算把人生都花在孩子身上,我當他們是朋友,讓他們早早獨立,反正他們將來也要獨自面對自己的問題的,大家做好朋友,不是很好嗎?」

是很REASONABLE,要是有所謂的人生教練的話,他們也會這樣教每個成年人吧;可是,始終,真的,很難聽。
就是那個晚上,哲宇弄來了他爸爸的一瓶BAILEYS(其他酒需要用開瓶器開,他們沒有),跟青雲、宋怡在某個政府公園的隱閉角落享用,那年我們十六歲。「來吧,不要緊,讓他知道的話也許會稱讚我,分分鐘教我怎讓分辨紅酒的優劣和品嚐蘇格蘭威士忌。」
那天晚上,青雲為了安慰哲宇,講了一些關於自己家庭的事、接著說到學業、到理想,到頭來好像反過來要人安慰,宋怡也忍不住說了很多關於她那像聖殿的家的事(耶穌應該每天來驅趕這些躁狂的法利賽人),本來在心儀的人面前她不打算說那麼多的。
「他和我們做朋友,是因為他覺得好型,他壓根兒對小孩沒感覺,生孩子只因為他想have it all,所以他帶著我出席那麼多的展覽、那麼多的活動。
穿THREE PIECE世裝繫領帶,他在我八歲的時候,當我是二十八歳般教,要不然我怎麼會懂得自己儲錢買電視機?我和弟弟從不會也不可能撒嬌......因為他常常教我什麼都要付代價,代你老母!」

多麼鏗鏘有力。

回到十四年後。「那是哲宇第一次講粗口。」
「低能,他常常講的,你是不是美化了回憶呀?」
「癡線。」
「那時他還作了首粗口化學元素歌......喂,如果宇宇是我,你知啦,他説話那麼直接。」青雲終於鼓足了勇氣。「如果他是我,一定會問你一個問題——你,還在氣我嗎?」

不提不提,就差點忘了。
她曾經很氣很氣過他。
要不是他曾經叫她生氣,他們應該沒有這一晚的對話,不用重頭數說這十多年來的種種。
氣,當然氣,氣的是為什麼當年你竟給我機會獨自闖蕩人生路,弄得焦頭爛額。當然,就是他們三個仍然保持聯絡,仍然像以前那麼要好,應該依然逃避不了人生中的碰壁、呆滯和奄悶,仍然逃離不了形形式式事業丶愛情丶家庭丶友情丶健康上的折墮,或者那些偶爾很美好的事情也仍然是會發生。
然而......

宋怡身為宋怡,沒有正面回答,只是說:「你嗰時真係好衰喎,不過都咸豐年前嘅事啦。我而家OK喎......」

過了半晌,青雲總算消化了這個「OK㗎」不代表原諒或不原諒,才笑笑說:「我客觀地說都OK㗎。」
「主觀地呢?你自己覺得OK嗎?」
青雲搖搖頭:「你想聽邊個MESS先?」

宋怡想,其實這句也絕對在她身上適用,可是她靜了下來,因為她很想知道他這些年過得怎樣。

結果那天晚上青雲把所有所有事情都告訴了她,就是沒有解釋為什麼在會考的那年曾經罪大惡極的跟其他人説"那個肥婆,我怎會跟她一起?"而他明知那些人一定會把他的說話傳開去的。

他知道他應該丶必須解釋,可是他解釋不了。

他覺得如果真是因為那樣那樣,那真的極其荒謬,荒謬到他説不出口。

他嘗試過把事情合理化---可能原因很簡單,他剛剛追到校花,他不想好端端剛萌芽的美好姻緣被摧毀,再有一個人説:"那個林青雲條女明明係宋家怡",他就不用活了。

但其實也不是什麼嚴重的事,反正以校花姐姐當年從美貌(而不是其他什麼知識呀、品德呀)而來的無敵自信,不會相信就是。

「可能真的因為當年我也覺得被背叛,要報復,女孩子們不是很信星座的嗎?自己雖然是個獅子座,因為父母交配時是天蠍座,報復起來可是一隻毒蠍。但為什麼我會覺得被背叛呢?是真的嗎?我有爭取過嗎?」想來想去,不想了。

他們說完了更多更多東西的時候已經是午夜十二時了。

「你明天也要上班吧?」

怎麼會不用。兩個人的重遇,只不過是替他們的日常生活添一點調味料而已,或者叫剛踏入三字頭不久的他們更迷惘一些。

青雲提議送宋怡到地鐵站,離開他的家前,他把一個十四年前在大阪買的筆筒交給宋怡,筆筒的主色是深藍色,而點綴這片夜空的,是密雜的、黃色的星星。「你記得我說過要去一次畢業旅行吧?我和傻仔明、TIGER在會考後去了大阪,買了這個,當時又沒有理由無故約一個這麼氣我的人出來,交收一個筆筒。」

「多謝了。」宋怡老實不客氣的接過筆筒。

「我真的想知道,為什麼那時是我要去外國唸書,而不是你們兩個,完全不合理,你們兩個的成績這麼好......」

宋怡深深的看了青雲一眼:「你也自己知道,你什麼都不比我和哲宇差。」

「走吧。下次去你家。」青雲避開她的目光。「你呀,原來這麼容易上男人的家,真有趣。」

青雲目送宋怡入閘,忽然想到,整天晚上都在談過去的事情,連她現在是往柴灣方向、還是往堅尼地城,也一點不知道。